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如何管理?
答:单位经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和管理执行《实施办法(试行)》,出售的房源应当报市房改办住建办备案。
发布时间: 2008-04-1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