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上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商铺,很多房地产中介经纪人会告诉你,除了每月的房租外,还必须缴交一笔不菲的顶手费给非业主的出租人。很多人不知道租赁商铺需要原业主的书面同意,因此招来了很多麻烦。 外地商人林先生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广州天河南一个铺面,经纪人跟林先生说明出租者非原业主,需要多交2.8万元顶手费。因为该路段一铺难求,林先生爽快地答应了。但经营一段时间后,原业主提出收回铺面,这时林先生才知道“二房东”转租铺面并没征得原业主的同意,事发后“二房东”跑了。 双方争执不下,投诉到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后经调查得知,房产中介当初接受“二房东”放盘时,并未查清是否有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是工作上的疏忽,2.8万元的顶手费由中介行赔偿。 由于最近几年转租赚取顶手费的商铺或住宅越来越多,并由以前的私下收取发展到光明正大地写入合同,商铺越火“顶手费”越高,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专家提醒消费者,租赁房屋时务必确认出租人是否原业主,如为转租则需原业主的书面同意,以免交了钱还要被赶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