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政府规章)将于214日至316日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该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如:严格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证明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持职业资格证方可为客户提供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推介房屋时,应出示有房屋权属状况、用途、建筑年限等内容的房地产说明书,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将有关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布等等。公众可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获取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1. 关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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