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

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为规范房地产测绘工作,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建(构)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与共有权的规定,草拟了《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通知,我局定于101-1020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gzchgl@163.com)或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4楼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邮政编码:510030)或传真(传真电话:8319937883370859)形式反馈。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制定《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