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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公众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的通告
根据我市“城市管理年”的要求,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联合推出《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诚恳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合同草案的意见,我们在进一步完善合同条款后,将向社会推出试行。
合同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已在我两局公众网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址:http://www.laho.gov.cn;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址:http://www.gzaic.gov.cn;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网址:http://www.gzzjs.com)上进行公布。请于2005年6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到广州市豪贤路193号三楼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gjzjs@vip.163.com,并在邮件上标明“中介合同意见”字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