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城8#及18#隧道花坛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投资建设的珠江新城8#18#隧道花坛建设工程目前已初步具备施工条件。招标人决定对本工程进行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标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二、 工程名称:珠江新城8#18#隧道花坛建设工程

三、 工程地点及规模:8#18#隧道,投资约 20 万元人民币。

四、 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行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工期为5个日历天。

五、 招标内容:建设工程施工。

六、 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实行总价大包干形式进行包干。现场不提供施工用水接驳点,绿化养护自行考虑洒水车灌溉。

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八、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九、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及提供报名申请资料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依法经营;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经年审合格)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相应类别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由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报名,直至招标完成不得换人,工程竣工前非业主要求不得换人且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以上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质证、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以上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过去三年内(200451200751)有壹项或以上在广州地区已成功独立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必须提供足够证明材料证明其工程规模、承包及完成情况;

6、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发证的企业必须已办理在广州地区年度施工注册;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有效期内;

7、企业上一年度必须盈利,须提供上一年度经独立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

8、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时出示以上全部资料原件供核对,如果因为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原件不齐全,将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招标人将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全部成为正式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开标前3天缴纳1万元保证金。

十、 报名时间:2007 5 21 日(上午8301100

十一、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十四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 83858319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发布时间:  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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