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产字34号
广州市杰星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穗国用(2004)第100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座落龟岗大马路江岭下街东侧(第一期用地),属测量2301图11幅287地号,现向本局申请补发新证。如对上述地块使用权有异议的,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提出权利主张。(地址:豪贤路193号25楼产权地籍处)
特此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发布时间: 200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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