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市东山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2007年4月16日下午,在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六楼举行了确定房屋拆迁评估机构摇珠仪式。经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现场公证,当期已受理的越秀区广州市文德路76号、76号之一、76号之二、76号之三、贤思街108号;棠景西83号101房、102房、103房、104房、105房、106房、202房、203房、302房、303房、304房、305房、402房、404房、406房、505房、601房、602房、603房、604房、605房、701房、703房、704房、705房、706房、801房、802房、803房、804房、805房、806房、901房、902房、903房;棠景西87号405房、501房、503房、505房、506房、603房、606房、802房、804房、806房、901房、902房、903房、906房;棠景西85号107房;华园路54号305房、502房;华园路56号301房、401房、806房;华园路58号302房、502房房屋拆迁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为:
广东世纪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年度代码为28。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