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
您好!为了解和掌握我市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及需求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住房建设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于 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全市 10 区范围内开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 |
本次调查采取居民家庭自行申报和调查员入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凡本市市辖 10 区内具有城镇户籍且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 10 平方米 (人均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 )以下、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 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在 2007 年 12 月 1 日 至 31 日自行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申报,我们将及时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
届时我们将派 1 ~ 2 名佩戴工作证的调查员根据家庭申报情况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31 日入户调查核实,调查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住房状况、收入和资产情况、购租房需求等。如果您及家庭成员已进行了申报,请给予工作上的支持,配合调查员入户调查,回答调查员提出的问题,并请如实提供资料。您的登记资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定严格保密。如果您不属于本次调查范围,也请积极关注,告知您身边符合条件的家庭尽快申报。 |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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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我共同努力,为实现和谐人居、共建美丽羊城做出贡献! |
广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
家庭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