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业已颁布实施。为使政策落到实处,有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地产办理问题,广州市办理历史遗留房地产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建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防办、消防局、工商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于2008年5月10日9:00—12:00在市人民公园南广场举办咨询会,现场解析《若干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为市民指引解决途径。届时,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前往咨询。
因故不能前往的可以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了解详细政策、填报《广州市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证调查表》,或于5月13日9:00-11:00登陆该网站参加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房地产证问题的在线交流。
广州市解决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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