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宣传 -> 历史遗留房地产办证专栏 -> 温馨提示
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发证问题现场咨询会通告

《广州市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业已颁布实施。为使政策落到实处,有效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地产办理问题,广州市办理历史遗留房地产证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建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财政局、税务局、人防办、消防局、工商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于20085109001200在市人民公园南广场举办咨询会,现场解析《若干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为市民指引解决途径。届时,欢迎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前往咨询。

因故不能前往的可以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了解详细政策、填报《广州市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地产证调查表》,或于513900-1100登陆该网站参加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房地产证问题的在线交流。

 

广州市解决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