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明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到“新”、“实”、“严”,并下大力气查办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涉案金额大、范围广、人员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形成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的强劲势头。
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类违纪违法案件158件166人,其中厅级干部3件3人,县处级干部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28人。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1件涉及307人,涉案金额8177.56万元,其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28人,厅级领导干部2人。
朱明国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要求,积极创新思路,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一个“新”字,做到工作部署有“新”要求、工作方案有“新”特色、工作措施有“新”招数,着力抓出工作亮点。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一个“实”字,做到思想认识要“实”,工作措施要“实”,工作效果要“实”,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一个“严”字,紧紧围绕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规划调整、土地审批和出让、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对国家公务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也要严肃查处。
朱明国要求,当前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五个查清”:查清项目立项审批过程、查清项目工程招投标情况、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查清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查清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大改革力度,敢于打破原有思维定势,结合广东实际,早思考、早着手、早论证,制定出台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和措施,完善工程建设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问题。
来源:广东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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