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4月4日(农历2月28日)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为法定公休日。我中心4月4日—6日不对外办公,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 20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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