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26号),我局将调整“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两项业务的收件清单,增加《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由市测绘所出具,编定用地方案号,并须采用北京54坐标系。)一项资料,现对外公示15天,如无异议,该业务调整于2008年3月27日起执行。
联系人:龙荫强
电 话:83177267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 2008-03-12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