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26号),我局将调整“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两项业务的收件清单,增加《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由市测绘所出具,编定用地方案号,并须采用北京54坐标系。)一项资料,现对外公示15天,如无异议,该业务调整于2008327日起执行。

 

联系人:龙荫强

  话:83177267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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