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三楼档案利用窗口和协助司法执行窗口将于2008年3月14日搬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档案馆644——651号窗,协助司法执行652-657窗口),3月17日正式在政务中心办公。因搬迁需要,3月14日全天不对外办公。
另,局系统内部查册递件,从3月17日起到局7楼东楼707档案利用科办理。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十日
发布时间: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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