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7年度测绘行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穗国房函[2007]20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测绘行业统计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295号)的要求,请你们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本年度广州市测绘行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要求如实填写《测绘单位人员和生产情况表》和《测绘单位主要仪器设备情况表》(详见附件),表格可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gdlr.gov.cn)下载。

二、请于200718日前将电子文件上报我局产权地籍处(电邮:chenls@laho.gov.cn),以便于我局将表格汇总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逾期不报的,我局将单位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专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陈乐书,联系电话:83177105

附件:
  关于做好2007年度测绘行业统计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管发[2007]295号)

发布时间: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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