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拟定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体现社会各界的公开参与和政府决策的公开、民主、科学,现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至2007年9月30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
收件人: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
通讯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楼1006室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huhf@laho.gov.cn,xiehp@laho.gov.cn
传真:83366210
电话:83370063
附件:1.《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