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拟定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体现社会各界的公开参与和政府决策的公开、民主、科学,现将《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079212007930。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

收件人: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

通讯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101006

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huhf@laho.gov.cn,xiehp@laho.gov.cn

传真:83366210

电话:83370063

 

   附件:1.《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发布时间:  200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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