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转发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关于实施第二轮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制度情况报告的通知》(穗府办〔2007〕13号)关于将每月23日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接访日的精神,现将我局信访咨询中心局处领导干部值班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接访。每月23日上午为局级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局级领导可指定具体的业务人员陪同值班,共同处理当天发生的信访咨询案件,具体工作由局信访咨询中心负责。
根据《转发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关于实施第二轮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制度情况报告的通知》(穗府办〔2007〕13号)的要求,局领导接访的具体安排由信访咨询中心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访咨询中心在局领导接访日前三天主动联系市政府信访局,并根据市政府信访局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局领导接访后2个工作日内各相关单位将局领导接访的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报信访咨询中心,信访咨询中心汇总后1个工作日内将接访情况报市政府,并抄送信访局。
二、处级干部值班。每天上午(除节假日外)安排一名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参加局信访咨询中心的值班。值班领导干部除重点解决好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信访咨询案件以外,还要负责当值天其他业务方面的信访咨询案件的综合协调处理。值班具体安排如下:
每月逢0日(即10、20、30日)由房地产市场业务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房地产市场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1日(即1、11、21、31日)由用地管理业务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用地管理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2日(即2、12、22日)由产权登记业务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产权登记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3、9日(即3、13、23,9、19、29日)为综合党政部门领导值班,综合协调解决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4日(即4、14、24日)由综合政工部门领导干部值班,综合协调解决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5日(即5、15、25日)矿产资源业务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矿产资源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6日(即6、16、26日)土地矿产监察业务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土地矿产监察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7日(即7、17、27日)由房地产拆迁裁决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拆迁裁决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每月逢8日(即8、18、28日)由物业管理业务方面的处室领导干部值班,重点解决物业管理业务方面发生的信访咨询问题。
由于各部门的处级领导数量和每月周六日所占号数的不同,在每天专项信访咨询业务不改变的原则下,部门每月值班的天数略有不均,个别党政综合部门领导需承担专项业务信访咨询工作。请各部门处级领导安排好工作,保证按时上岗。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请向信访咨询中心请假并安排好替岗人员。
该通知自2007年5月8日实施,原穗国房字〔2005〕836号文不再执行。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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