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于2005年1月6日至2005年2月5日上午10时整,在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牌出让下列2宗土地的使用权。 第1宗地块位于越秀区人民路东侧、一德路北侧第468号-488号地段,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 用地。土地面积 5800平方米( 净用地面积4700平方米 ),可建设总建筑面积 4935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商业为40 年、办公为50年。 本次出让标的遗留有拆迁安置债务,竞得人成功受让该地块后,成为本次挂牌标的新的拆迁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与出让人签订的《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享有拆迁人的权利,承担拆迁人的义务。 本次挂牌标的最低交易价7000万元中的4898.6万元用于解决挂牌标的的拆迁安置遗留债务(具体请向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查询),该款项将在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后汇入广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竞得人作为新的拆迁人,可依据与被拆迁户重新签订的安置协议等完成拆迁安置的事实,向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申请从上述4898.6万元的拆迁安置资金专用账户中拨款,用于解决拆迁安置遗留债务所需资金。如果上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预存的资金,不足支付拆迁安置遗留债务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承担,如果节余,节余部分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 第2宗地块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D区,编号为D4-3,土地用途为 商务办公 用地。土地面积 3285.29 平方米,可建设总建筑面积 14783.81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为40 年、办公为50年。 本次挂牌标的最低交易价:第1宗地为人民币7000万元;第2宗地为人民币 3520 万元,增价幅度均为50万元,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可根据竞买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也可自行提高增价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上述2宗土地的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二个月内可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申请者应于2005年 1 月6日至2月4日(工作日)期间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交有关附件(附件内容详见挂牌文件)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0 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 2005年2月4日16时前汇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珠江新城分理处 帐号: 44001420314050170392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上述土地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交付成交价款。 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有关挂牌文件可于2005年1月6日至24日(工作日)期间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索取。 本次挂牌承办单位为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咨询电话: 37585367 。 互联网网址:http://www.laho.gov.cn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地址: 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11楼 咨询电话: 83848881 。 互联网网址:http://www.gzldc.gov.cn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五年一 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