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破解“办证难”

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办证难”工作进入实操阶段,工作流程充分亲民、便民

 

59上午,市国土房管局就社会普遍关注的我市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工作的有关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春节前,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087号),针对由于开发建设单位违法建设、违规销售、拖欠国家税费、破产倒闭等原因,牵连到项目中购买合法建设房屋的小业主无法办理房产确权的问题,明确了此类情形房地产登记发证的相关政策。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对市民承诺的66项惠民措施之一,《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一贯坚持的民生为重、民益优先、民主决策的执政理念,以优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依法行政为原则,大胆创新求变,是新一轮解放思想的智慧成果。例如,针对开发建设单位无法履行或不履行项目初始登记(大确权),导致小业主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小确权)的问题,设立了大确权与小确权合二为一的规定;按照“区分权责”的原则,将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责任与小业主办证权益相分离、实行合法建设房屋与违法建设分割规划验收等等。新闻发言人还指出,《若干意见》基本涵盖了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各类历史遗留的小业主“办证难”问题,其出台解决了“有章可依”的问题,为兑现“惠民66条”关于到2009年底前基本解决我市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承诺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闻发言人指出,《若干意见》属于实体性、原则性的政策规定,即主要回答那些“办证难”问题可以办,未对按什么流程办、须提交收件资料等具体问题做出规定。由于我市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成因和利益关系复杂,如果不做好实施《若干意见》所必需的调查、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流程清晰、贴近群众的程序性实施方案,就极易出现秩序较混乱、办事效率不高、群众不满意的情形,从而背离《若干意见》的制定原意。例如,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初步摸查,估计全市涉及“办证难”问题的小业主可能在10万户以上,如果不在程序上加以分类、分阶段的疏导,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小业主“一哄而上”、“通宵排队”、“塞车办理”等混乱局面。此外,由于解决“办证难”问题涉及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工商、消防、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不同部门的收件资料、办理程序、处理原则又不尽相同,如果不事前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就难避免出现小业主往返多个部门之间、手续繁琐、程序冗长等问题。

为做好《若干意见》的实施工作,确保把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决策办好、办实,自《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起,市国土房管局立即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本着“以人为本”、最大化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着手组建全市统筹的“办证难”组织机构,摸查、清理涉及“办证难”问题的家底情况,起草实施《若干意见》的程序性工作方案,并同步在市国土房管局下属的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设立专门窗口接受群众咨询和提交资料,截止4月底,已接受4000多群众提交资料,并对其中100多宗已具备办证条件的案件直接排期办证。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起草的实施《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于近期得到了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13个部门组成的全市解决“办证难”问题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了办证办公室作为日常性工作机构(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属下市交易登记中心为具体承办部门),建立了跨部门统筹联动的工作机制。54日,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召开了办证办公室首次全体联席会议,决定从510起按照《若干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规定,正式启动全市解决“办证难”工作。

新闻发言人介绍,《工作方案》按照有序、高效、便捷的原则设定了解决“办证难”的工作流程:

一、建立分类、分步骤的处理程序,有效疏导群众申请办证。

解决“办证难”工作将按照调查—核实情况—分类清理统计—提交办证办公室确定解决方案—登记造册、排期办证的程序进行办理。首先是调查和预处理阶段,从510日起,市国土房管局通过该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阳光家缘网站(http://www.hg4.gov.cn)、受理窗口(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咨询现场等渠道发放调查表给小业主或单位填报,并收集反馈的基本情况;其次,由办证办公室以楼盘为单位分送各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三,根据各部门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按照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类别分类清理统计,梳理各类存在的问题。第四,根据分类清理统计结果,提交办证办公室研究解决发现的共性问题,确定各职能部门的解决方案、办理流程和工作时限。第五,在剔出不属于《若干意见》解决范围内的宗案后,以楼盘为单位登记造册,并根据解决方案确定的工作时限,以楼盘为单位通知业主排期办证。

新闻发言人解释该工作流程时指出,采取先调查情况,在根据核实情况排期办证的做法,主要是由于我市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时间跨度长、导致难以办证的原因也复杂多样,政府难以全面掌握“办证难”问题的数量和制约办证的各类原因。此外,有些问题《若干意见》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具体问题具体研究解决。例如,在目前提交资料的4000多份案件中,我们已梳理出实测面积超过合同面积房款结算、房屋部分建成确权、报建时点认定等7类共性问题,通过调查核实阶段来全面摸清“办证难”家底情况很有必要。同时,采取上述分类、分步骤的做法,还能有效疏导群众申请办证,让政府在推进相关工作时心中有底,各职能部门清晰掌握解决“办证难”问题的具体范围和案件,“照单抓药”地开展工作,为有序、高效、便捷地实施《若干意见》奠定基础,是《工作方案》的创新措施之一。

新闻发言人还特别指出,对于通过调查核实,发现已完成初始登记,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批准手续已基本完善的项目,将会以楼盘为单位直接通知业主排期办证。但根据初步摸查的情况,此类案件数量较少,约占总量的不足10%

二、采取“集中办公、内部流转、主动服务”的方式,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尽可能做到群众满意。

一是《工作方案》规定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工商等与解决“办证难”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将抽派专人,进驻办证办公室集中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小业主只需要按照调查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缴清相关价款和税费凭据等少量必备资料,有关情况核实、完善用地、申请门牌、报建和规划验收等手续,由办证办公室采取“内部流转”方式,分解任务给各职能部门办理,不需要小业主往返于多个部门。

二是采取排期预约方式,减少群众舟车劳顿。《工作方案》规定小业主在填写调查表、提交必备资料后,即完成调查申请手续。如果提交资料真实、准确、齐全,且符合《若干意见》办证条件的,小业主可在家静心等待登记部门通知前往办证。

三是采取以楼盘为单位集中办证的方式,减少业主零散办证的不便,统一规范操作标准。小业主提交调查表后,办证办公室将会以楼盘为单位进行归类清理,采取批量处理方式推进相关工作,这种模式不仅可以减少重复审核工作,最大化地提高了核实资料、完善手续等环节的工作效率,而且也实现了楼盘用地批准文件、报建审核图等各类共性资料全体业主共享,减少了部分业主提交必备资料的数量。同时,采取以楼盘为单位批量办证,也可以建立统一规范的操作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监督政府行政行为。

四是《工作方案》规定各职能部门应建立解决“办证难”问题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办理环节、时限、流程等规定,提供相关办事指引材料,由办证办牵头收集汇总后统筹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详细的办事指南。

新闻发言人指出,近期发现有少数中介服务企业以承诺解决办证问题为要约,接受市民办证案件。新闻发言人针对此类问题,强调广州解决历史遗留 “办证难”问题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只有合法建设、合法购房且小业主自身承担的税费已全部缴清的房屋,才在本次《若干意见》的解决范围,所以任何承诺100%解决办证问题的表述都存在虚假或夸大其辞的成份,建议市民可以通过参加现场咨询会、登录该局网站等渠道,了解《若干意见》和《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新闻发言人还特别说明,虽然《工作方案》制定的工作思路、各项措施和流程设置始终坚持一切从亲民、便民、利民出发,但由于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确实相当复杂,问题也纷繁多样,还是可能会出现给部分办事群众带来不便的情况。因此,也希望能给予理解和支持。我们也会根据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以确保群众满意为标尺,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流程和方法,相信我们能把好事办好。

新闻发言人最后介绍,510日(星期六),办证办公室将组织各相关部门在越秀区人民公园举行第一次大型现场咨询会(办证办公室还会根据群众要求组织类似的现场咨询活动),现场派发调查表和进行现场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参加。

发布时间:  2008-05-09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