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绍 史
(2008年3月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全面分析历时两年多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和部署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全面完成国发〔2005〕28号文件提出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任务。
刚才,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宣读了九部门关于开展“回头看”行动的通知,通知的要求非常明确;河北省孙瑞彬副省长、黑龙江省于莎燕副省长、陕西省吴登昌副省长作了发言,讲得很好;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安全监管总局孙华山副局长作了讲话,讲得很到位。我们相信,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回头看”行动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效明显,但形势依然严峻
整顿规范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仍非常严峻。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对整顿规范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曾培炎副总理到会并作了重要的讲话,对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两年多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曾培炎副总理的讲话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围绕治小、治乱、治散、治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整规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治乱取得明显成效,但成果并不巩固。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规违法行为成效明显。据统计,两年多来,全国共查处无证勘查1350多起,无证开采11.5万起,超层越界开采8000多起,以采代探1300多起,非法转让矿业权2200多起,查处矿产勘查开发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878起。以上6个方面,共有12.5万多起。值得注意的是,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就占到12.3万起,这是重头。同时,全国共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矿山4.6万多家。对煤、铁等重要矿种和钨、稀土等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展了专项整治,公布了163个全国重点矿区名单,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其中85个全国重点矿区的矿产开发秩序进行了监控。案件查办力度也不断加大,强化了立案、查案、督办、结案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对20多起案件进行了直接查处,对300多起案件进行了督办,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另一方面,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2007年全国立案查处各种违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1.27万起,领导批示、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的问题中还有不少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一些地区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出现反复,有的还很严重。个别地区在整规期间仍然出现群发性的无证勘查开采行为,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有的地方非法炒卖矿权,“跑马圈地”,“圈而不探”,扰乱了矿业权市场秩序。有的地方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影响矿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一些地方越权审批矿业权、越权配置矿产资源,破坏了矿产资源集中统一和分类分级管理,造成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混乱。
第二,治散取得积极进展,但进展并不平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文)规定,各地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3个以上重要矿种和5个以上重点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任务,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本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一方面,各省(区、市)均编制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全国共有3200多个矿区编制完成整合实施方案,约1750个矿区完成了整合任务,减少矿业权1.47万个。通过整合,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另一方面,整合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一些地方整合工作进展十分缓慢,个别地方甚至还没有编制完成整合实施方案。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矿山企业“多、小、散、乱”,矿产资源开采粗放、破坏浪费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
第三,治本迈出新步伐,但依然任重道远。一方面,两年多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与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有关的文件40多件;据不完全统计,各省(区、市)也出台了400多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正日益凸显,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还不完善,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制度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长期困扰着我们,似乎成了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从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至今,国务院已部署开展了三次全国性的整规活动。分析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以及与科学发展不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制等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集中反映。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上升势头非常强劲,粗放型增长方式普遍存在,突出表现为“四高一多”,即高投入、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多占地。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矿产品需求旺盛,价格不断攀升并高位运行,致使矿产品的生产、贸易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入都迅速增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受经济利益驱动,扰乱和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他重要原因还有: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在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一些群众和企业不懂法,出于自身和眼前的利益,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受利益驱使,大肆违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还有一些公务人员与矿主勾结,放任、怂恿矿产资源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监督管理薄弱。一些地方监督管理职能不落实,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对违规违法行为很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有的地方监督管理部门不敢碰硬,对工作敷衍塞责,甚至以罚代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是整规工作不力。一些地方领导对整顿规范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工作还有死角;个别地方工作不扎实,甚至走过场。
四是制度建设滞后。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业权市场建设等一些相关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跟不上。
在全面分析整规工作的形势,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九部门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认真做好“回头看”行动各项工作。
二、打好“回头看”行动这场硬仗,确保取得实效
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对“回头看”行动作了全面部署。“回头看”行动为时3个月,重点任务有六项,即持续打击无证勘查开采、深入清理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严肃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矿山环境、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权等违规违法行为和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回头看”行动分为清查处理和检查验收两个阶段。目标非常明确,要求非常具体,请大家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我再提四点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回头看”行动既是一项重大的专项行动,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讲政治、讲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好。要充分认识到整规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多年的实践证明,一旦我们稍有松懈,矿产资源违规违法行为随时可能出现反弹。我们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深入持久地抓好这项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思想统一到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这一任务上来。通过开展整规工作,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继续好转,并着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第二,迅速部署,尽快开展“回头看”行动。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尽快将这次会议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各地政府换届已经结束,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要保持整规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继续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为“回头看”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同时,要尽快制订 “回头看”行动方案,对“回头看”行动进行部署。3月中下旬,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落实“回头看”行动通知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明确重点任务,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一是要全面清理,不留死角。关于开展“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确定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21项清查内容。各地要按照“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个矿区、逐个矿山、逐个矿权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任务,落实到人。二是要抓好重点矿区的专项整治和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清查出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清理中,对无证勘查开采,要当场取缔;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清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希望各地切实负起责来,尽可能自查自纠,查处到位。三是要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尽快完善整合实施方案,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和整合区域内涉及的矿业权名单。国办发〔2006〕108号文规定的15个重要矿种以及对各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都要纳入到资源整合的范围内;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都要纳入整合范围。要摸清参与整合的矿业权数量,确定整合后拟设置的矿业权数量,明确整合区域内减少的矿业权数量。对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加强督查,督促其加快进度。争取今年上半年将大部分矿区整合到位,下半年进一步完善,到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四是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各地都要遴选一些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好做法和经验。同时,要抓住问题严重的矿区和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各省(区、市)原则上要选择5个以上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五是要规范管理。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机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六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媒体的积极性,广泛宣传社会、宣传群众,跟踪报道“回头看”行动。同时,要抓好国土资源部、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教育部和广电总局六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打好“回头看”行动这一硬仗。整规工作特别是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整顿规范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具体有三点要求:
一是要克服厌战情绪,振奋精神。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基层普遍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困难,目前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也不在少数。一定要克服“不好管、不想管、不敢管”的思想,增强做好整规工作的信心。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中央今年部署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试点,并将在全党推开,这对我们开展整规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采取有力措施,理直气壮地抓好“回头看”行动。
二是要探索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要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的好做法,进行制度创新。需要建立的制度,要抓紧建立;不适应新情况的制度,要抓紧修改;与实际完全不适应的制度,要坚决废止。通过立、改、废,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三是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令行禁止,绝不要观望犹豫,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尽快行动起来,扎实开展工作,坚决遏制各种矿产资源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回头看”行动取得实效,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