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是市国土房管局第14个局长接待日,市国土房管局刘仲国副局长在该局信访咨询中心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据统计,本次来访群众大约有90人。刘仲国副局长接待信访案件共计32宗,主要涉及住房保障、办理房产证、房屋拆迁安置、房地产市场管理等问题。刘仲国副局长认真、耐心地了解群众的诉求,对23宗信访案件当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跟进办理,来访群众对此表示满意。
市国土房管局不断加强局长接访日工作,进一步改进接访工作环节,提高接访工作效率。一是加强局领导接访群众的排号登记、案件排查、资料准备、协调处理等工作;二是根据来访群众数量,灵活调整信访咨询窗口职能,安排陪同接访处长在咨询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做好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有效疏散人群;三是合理调配陪同接访人员和资源,做好引导、协调、人员调配、场地安排等工作。
徐先生等人来访反映,1986年回迁到越秀区湛塘路已经20多年,但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根据市政府已出台《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办理房地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该局正在收集群众的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调查表,按楼盘分类登记、调查处理,提交市历史遗留办理房地产证问题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办法。
我市在册141宗烂尾地块已有明确的处理原则和政策,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积极推进我市烂尾地块的处置工作。对于已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的烂尾地块,坚持统一货币补偿的处理方式,拍卖所得的资金优先偿付被拆迁人补偿款、临迁费本金、购房小业主的补偿等相关费用。对于对被拆迁房屋属于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产权住宅的,还可优先申请租住或购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被拆迁人应服从司法裁决,正视现实,要理解政府已经尽最大努力保障了被拆迁人利益。信访是国家给公民反映问题的一条渠道,作为公民个人应当循正常程序理性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