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新   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分管综合调研处、政治处工作

接访时间:2008年1月23日

 
 

 

  2008 年 1 月 23 日 是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接待日 , 市房改住建办吴建新副主任在市国土房管局信访咨询中心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据统计,来访群众大约有 130 人。吴副主任接待信访案件共计 31 宗,主要涉及廉租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理房产证、房地产市场管理等问题,其中房屋拆迁 6 宗,权属登记 9 宗,房地产市场管理 2 宗,经租发还 2 宗,土地类 3 宗,住房保障类 1 宗,其他事项 8 宗。其中,集体上访 3 宗近 60 人。吴主任认真、耐心地了解群众的信访诉求,对有关信访案件当即指派专人负责跟进,来访群众对此表示满意。

  信访人徐先生来访反映,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破产一直未能办理规划验收,已经入住但一直未能办理房产证。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员解释说,因为开发商及手续不完备等历史原因不能办理规划验收及产权登记等手续的,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和意见。

  荔湾区荔港南湾购房人陆先生等人集体上访,反映该楼盘因为开发商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了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规划部门撤销了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该楼盘地上部分已验收合格,要求市国土房管局特事特办,尽快测绘发证。吴副主任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测绘人员、登记发证人员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并认真研究处理,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协调开发商加快受理测绘,维护群众利益。

  海珠区南华中路某楼盘 18 户购房人上访,反映 2005 年购买了开发商已经抵押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承诺及时涂销抵押并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但因为资金问题,开发商一直未能办理涂销抵押手续,购房人因此未能拿到房产证。针对购房人购买已抵押的房产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将尽快核实情况,督促开发商及抵押权人办理涂销抵押。市国土房管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在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 情况下,抵押物可以转让。开发商出售有抵押的预售房时必须将抵押情况告知购房者。购买抵押房屋有一定风险,因此,购房者得知房屋有抵押的情况下,一定要慎重考虑,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开发商先办理拟购房屋的涂销抵押手续,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没有办理涂销抵押手续的赔偿责任,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