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市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宗: 1.从化市太平镇石联村村民无证开采瓷泥 2.从化市鳌头镇乌石村村民无证开采瓷泥 3.从化市吕田镇东联村村民无证开采石矿 从化市多部门联合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由工商部门、林业部门对违法者处以罚款处理,国土部门监督采矿者对其非法采矿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 4.花都区西边石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案 西边石场未经矿产部门批准,越界14,905平方米进行开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花都区国土房管局对西边石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回批准的规定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处罚款2万元。 二○○七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