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指引
一、 受理的主要业务有:
档案查询、司法执行、用地建设、土地出让、拆迁裁决、矿产资源、物业管理、历史用地确权、中介服务管理、租赁登记、房改房等相关业务(具体办理项及业务流程、收件资料等详情可网上查询我局依法行政手册 ( 2007 年修订版)) 。
二、窗口办文时间:
工作日上午 9 : 00 — 12:00 ,下午 1 : 00 — 5:00 。
星期五下午 1 : 00 —— 3 : 00
三、窗口受理业务类型:
各类业务窗口安排 |
窗口 614- 窗口 617 |
综合业务受理 |
窗口 618- 窗口 619 |
发件窗口 |
窗口 656- 窗口 657 |
中介业务受理 |
窗口 644- 窗口 650 |
档案查询窗口 |
窗口 651- 窗口 655 |
协助司法执行窗口 |
四、有关资料查询及获取方法:
立案标准及收件资料可在我局网站(网址: www.laho.gov.cn )查询,立案申请表可按要求下载使用。上述资料也可到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14 - 619 业务窗口索取。
五、收办案件要求:
办事单位或个人需按规定提供齐全有关资料,我局窗口方予立案。立案标准中需要提交格式电子磁盘文件的,需事先携带空白电子磁盘到该业务部门制作格式盘,并在立案时一并提交已录入相关资料的格式盘。有关案件涉及我局多个部门办理的,案件由我局负责内部流转,部门在承诺时间内未作退案处理的,案件将自然流到下一个部门办理,窗口会将转办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六、办案结果查询:办案结果查询可到618 、619号窗口咨询或打电话 38920618 查询。
七、统一咨询电话:
38920685
(局窗口办文)37585492(房地产交易中心)
统一督查电话: 83198375 (局组织人事处)
24小时联系方式:
局电话总机: 83334718
局值班电话: 83336546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电话: 38920000
地址: 广州市华利路 6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