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预算 (一)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二)申请材料 1. 委托预算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房屋报建审批文件(复印件):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报建审核意见书 (3)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 (4)1:500总平面图 (5)广州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6)报建图(平、立、剖面、大样图复印件或晒蓝图,以及对应的.dwg电子文件) (7)建筑设计说明书 4. 市地名管理部门建设项目名称批复证明复印件 5. 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6. 单元号编排表或示意图 7. 预算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或文件 (注: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校对) 二、变更预算 (一)申请条件 1.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名称、地址门牌或规划条件(包括户数、户型面积、楼层层数、共有建筑面积及其位置等)以及因规划条件变更而引起的房号变更。 (二)申请材料 1.委托变更预算申请书 2.变更前的预算成果报告书 3. 规划条件变更的,提供规划部门关于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图件复印件与电子文件 4.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提供市地名管理部门建设项目名称批复证明复印件 5. 门牌地址变更的,提供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6.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7. 已设定抵押、查封或已出售,因变更而涉及第三方权利的,须提供买卖合同双方同意变更的补充合同或协议,抵押权人或司法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 撤销合同、涂销或解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校对) 三、办理依据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签订《房屋面积预(测)算合同》→预算→向申请人出具《房屋面积预(测)算成果报告书》。 五、办理时限 受理类型 | 报建审批面积S (万平方米)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其他 | 初始预算 | S≤5 | 16 | 双方约定 时限 | 5<S≤10 | 20 | 10<S≤20 | 24 | 20<S≤30 | 30 | 变更预算 | | 16 | |
附件:1.委托预算申请书 2.房屋面积预(测)算合同 3.商品房单元号的编法规则 |